謝謝大家。
同時也謝謝不同觀點的網友們,你們讓我知道這件事從反面怎么看,嚴重到什么程度,我能不能接受這種后果。
今天發現自己快樂了很多。這1年零8個月我都沒有真正快樂過。
這件事悶在我心里一年零八個月,我不能和任何人說,就是父母,我也不能深談,能在這里寫出來,也算是我邁出了第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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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陽文科狀元打工掙學費,lz,和你老婆比比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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尿毒癥透析和換腎要花很多的錢,不是靠打零工就可以掙到的。
正如樓主的前妻,你對、她所知的除了被人家揭露的做二奶2次生私生子以及錢財私藏等確鑿的事情外,其他事情全是她告訴你的,那么這些事情到底有多少可信之處?正如上面說的,如何讓人相信她的其他經歷沒有造假?最典型的,當初離婚的時候關于財產的問題,昨天樓主問了才知道比當初知道的還要多得多,是不是也是一種形式的欺騙?當然可以假設她很心計,知道當時全部告訴樓主只會惹得樓主更生氣更憤怒,所以隱瞞了。也可以假設她很愚蠢,如果當初說出來了,也許會一次性的解決問題。那么她到底是有心計還是愚蠢?樓主自己判斷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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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認為她私藏財產是個什么事。那本來就是她的個人財產,她由不告訴我的自由。她自己有處分個人財產的自由。
即使離婚的時候也不需要告訴我,因為離婚不會分割這部分財產。
她又不告訴你的自由,但是也有是否誠實告知的自由。她可以不告知,但是為什么告知了,但又為什么不如實告知?而且離婚時和離婚后都說出來?而你一再說到她的財產問題?莫非你潛意識里一直對她的財產非常抗拒,因為,那些財產是賣了自己的?呵呵,樓主你在為她說話,一直。你很重感情,書生的從一而終習氣。你和你的家人都是寶,你前妻眼光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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