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駐外外交人員不得濫用特權和豁免,未經批準不得放棄特權和豁免。
2.解雇通知義務的豁免在一些條件下是被準許的。
3.雇主沒必要支付加班費給那些豁免員工。
4.他幽默地回答說:"UFO有外交豁免權。"。
5.為了避免被捕,他聲稱享有外交豁免權。
6.國家豁免了部分農戶的農業稅。
7.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,通過外交途徑解決。 100字日記 m.ecjtubbs.com原創不易,請大佬高抬貴手!
8.第八條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問題,通過外交途徑解決。
9.外交豁免權是表示對外交人員及其國家的尊重。
10.只要你能把這項任務圓滿達成,這個月以來的大小過失均予豁免,不予處罰。
11.景觀酬酢官有豁免權,但這個家伙濫用權益已不符維也納協議心靈.
12.我邊工作邊上大學所以獲得了針對勤工儉學學生的豁免。
本文語音版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