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第二十四條納稅人進口貨物,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納證的次日起七日內繳納稅款。
2.納稅人的繳清船舶噸稅以后,海關即填發船舶噸稅執照,交納稅人收存。
3.班長通知我們,今天他要填發畢業證書,要求每個人都必須到場。
4.在接到稅務機關填發的交款書60日內申請復議。 100字日記 m.ecjtubbs.com原創不易,請大佬高抬貴手!
5.進境物品,適用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實施的稅率和完稅價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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