顏色的眼里,姿態的優美,一切都那么高貴。
麻雀太丑而顯老土,即如黑色的燕子或灰色的雄鷹,也覺得丑了一些,而且顏色也單一了些。
然而孔雀卻因為它的高傲,而讓人無法親近,難以領略它的美。
那藍色的羽毛,那全身呈青藍色的膚色,那黑棕色的冠翎,那彩色的羽屏,擴之一分則嫌大,縮之一分則嫌小,素之一忽則嫌淡,黛之一忽則嫌艷。
在熱帶叢林里時有一兩只走著覓食,整個叢林便成了一座在燈光照耀下的舞臺。舞臺的大小好像是上帝專門為孔雀設計的T臺。
晴天的早晨每每看著他們三五成群地在熱帶從里相互梳妝,我幫你啄啄虱子,你幫我理理羽毛。這是鳥類里十分常見的行為。
春天的平地上常見雄孔雀求偶,那更是叢林生活中獨特的風景。展開它那七彩的羽屏,高高舉起那高傲的孔雀翎,踏著孔雀步,大搖大擺的走來走去。這是一場視覺化的盛宴,而且充滿活力了。
或許有人會感著美中的不足,孔雀不會跳舞。但是孔雀本身不就是一曲驚艷的舞嗎?不,舞未免太嬌艷了。
孔雀實在是大自然賜給人類的藝術品,一個無處不散發著高雅氣質的藝術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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