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吃酒,到了酒店,表弟也在。我隨口就給表弟取了一個綽號,叫“臭鞋”,他不樂意。改叫“破鞋”,他更不愿意。最后,我叫他“香鞋”,他還有意見。
我的媽呀!那叫什么好啊?他自己說要叫“超人鞋”。他說自己長大了,要當超人,去打怪獸,我弟弟還做了一個雙手舉在頭上的動作。呵,還真像超人,我心想這也太幼稚了。
大人們都在笑他,我也笑了起來,他也給我取了一個綽號,叫“僵尸”。哼!可惡,我就氣沖沖地不理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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